唐山市青年拔尖人才
暨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
选拔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为推动实施“凤凰英才”计划,全面提升我市青年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工作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聚焦新发展理念,聚焦重大战略,聚焦创新创业,聚焦人才素质升级,抓改革、强队伍,优服务、促发展,更高质量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着力造就一批战略科技人才、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唐山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2018—2022年,选拔培养唐山市青年拔尖人才(以下简称“青年拔尖人才”)暨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400名左右,每年一批,每批80名左右。
二、人选选拔
(一)选拔范围
面向全市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以及驻唐各单位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含管理、高技能人才,下同)中选拔,注重向我市支柱产业、主导产业、新兴战略产业倾斜,向非公有制单位、基层一线倾斜。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纳入选拔范围;获得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含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培养期内的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和第二层次人员、省管优秀专家、市管优秀专家等称号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列入选拔范围。
(二)选拔条件
申报市青年拔尖人才的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在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近五年内取得重要科研成果或突出业绩,在各自领域发挥学术带头或领军作用,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术等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资格,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科学研究类
(1)在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深厚、成绩突出,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其研究成果具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成果达到领先水平,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的主要科研人员。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专业权威期刊上发表研究论文被SCI(科学引文索引)、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或EI(工程索引)检索论文两篇以上;或撰写并出版学术专著一部以上。
(3)主持或主研人承担省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支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等重点科研课题两项以上。
(4)拥有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国际和国家标准、软件著作权等两项(前3名)以上,且至少有1项实现了技术转化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技术应用类
(5)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从事省或市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技攻关、技术改造、项目引进推广等工作中,在关键性技术问题上取得较大突破,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农业技术创新、应用、引进、推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推广技术或品种在1项以上。并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或奖励的业务能手或技术骨干。
(6)长期在卫生防疫第一线,担任省市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在较大范围内多次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疾病,在当地享有较高声誉;医疗技术精湛,在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方面,成绩突出,得到同行公认。并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或奖励的一线医务、医技人员。
(7)在教育教学等工作第一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教育理论、教学方法等方面,改革创新业绩突出,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或奖励;或从事中小学教育,培养的学生或学生团队多次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指导教师;或在教练执训岗位,培养的运动员参加省级以上体育赛事获得冠军,打破全省纪录,对我市体育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教练员。
(8)在文学艺术、新闻出版、文化科技等领域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在同行中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声誉,个人或主创作品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或奖励的主要创作人员。
(9)长期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和业绩突出,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认,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并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的高技能人才;或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所带徒弟或培养的学生参加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获得前五名或省级一类技能竞赛获得前三名,产生较大影响的高技能人才。
长期在县级及以下基层一线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以上人才可优先申报,且获得奖励、奖项方面可适当放宽到市(厅)级。
3.综合管理类
(10)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为本专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近五年内连续三年考核优秀,个人或所在单位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或奖励的管理人才。
(三)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和组织推荐,按隶属关系逐级向上一级人社部门申报。非公有制组织,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人社部门组织申报。驻唐单位直接向市人社局申报。
2.组织推荐。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部门组织人事处、驻唐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专家评审、组织考察等形式综合评议,确定本地、本部门推荐人选后,报市人社局。
3.专家评审。市人社局按申报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提交专家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提出拟入选人员名单。
4.人选公示。拟入选人员名单在我市主要新闻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时限为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5.审核批准。对公示无异议人选,报市人社局局务会研究批准确定,并按规定颁发证书。
三、管理服务
(一)待遇保障。入选青年拔尖人才的人选,列入市级人才培养对象,培养期四年,培养期内由市人才发展资金每人每年发放工作津贴3600元。培养期内特别优秀者,在申报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省优秀专家出国培训和省人才培养工程经费资助、省高层次创业人才项目资助时优先推荐。培养期内青年拔尖人才发放“凤凰英才卡”,对配偶、子女随迁调动、就学等给予适当优先照顾。鼓励人选所在单位定期安排体检、组织学术休假等活动。
(二)培养使用。青年拔尖人才作为具有发展潜力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优先推荐青年拔尖人才赴国外作访问学者,到国内先进院所进(研)修。支持青年拔尖人才参与重大政策咨询、重大项目论证、重大科研计划和重点工程建设等。鼓励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驻唐各单位及社会各界多渠道筹集资金,专门用于其培养工作。鼓励各级各类学术团体、学术技术委员会等吸收青年拔尖人才,培育支持其到国内外和省、市各级学术组织任职。
(三)管理考核。青年拔尖人才列入唐山市高层次人才信息资源库,按高一层级人选储备对象管理,及时跟踪和掌握其动态。培养期内,获得国家、省更高层次荣誉称号的,按照高一层次的标准享受工作津贴,不重复享受。培养期满,未进入高一层次人选的,不再享受青年拔尖人才相关待遇和工作津贴。加强青年拔尖人才年度考核,重点考核思想品德、创新能力、业绩贡献、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等,由所在单位组织实施,考核结果记入本人档案,作为培养使用的依据;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报市人社局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服务基层。将青年拔尖人才纳入各级政府重点联系专家范围,通过建立青年拔尖人才专业委员会等方式组织开展专家服务基层活动,对成绩突出者给予表彰奖励。鼓励和引导青年拔尖人才积极参加各类专家服务基层活动,为基层培养培训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深入实施《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大评价、激励等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升基层人才待遇和职业发展空间,更好发挥人才在推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把青年拔尖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人才工作总体规划统一部署实施,并作为人才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青年拔尖人才分层次、多渠道选拔和培养工作机制,市人社局、科技局、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委、科协、社科联等部门组成唐山市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负责年度选拔方案的制定和日常事务,具体承办人选的选拔、培养和管理等工作。
(二)强化政策保障。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驻唐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本单位青年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实施方案,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实施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培养使用计划,做好选拔培养、跟踪管理、联系服务、表彰奖励和提高待遇等工作,逐步建立上下贯通、相互衔接的青年拔尖培养管理工作体系。
(三)强化舆论引导。借助报刊专栏、网站平台或编印简报等形式,广泛宣传我市人才政策、工作举措和青年拔尖人才及其团队的创新创业成就和对经济社发展的重要贡献,营造关心支持人才成长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增强青年拔尖人才社会责任感,激励引导其立足岗位、务实奉献,为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和“两个率先”目标发挥积极作用。
唐山海港物流产业集聚区是集物流查询、物流配货的行业门户网站,汇集物流资讯、物流公司、物流专线、快递、设备、展会、物流知识等多方面行业资源!
冀ICP备2021006963号-1
地址: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技术支持:常伴软件科技有限公司